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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案件中聆听公平正义的回响
——“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二○二一年度十大案件”揭晓活动综述
作者: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2-01-29 14:19:27 打印 字号: | |

辛丑岁末,天降瑞雪,北京银装素裹。东交民巷27号的皂角树,在漫天玉尘中,见证了法治中国建设生动实践的一场深刻记录。

  1月22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共同举办的“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1年度十大案件”评选结果揭晓。

  引导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最生动的教材就是典型案例。本次评选活动自2021年12月3日正式启动,经专家委员会评选,并综合1.2亿张网民投票出来的结果,赖小民受贿、贪污、重婚案,侵害英烈名誉、荣誉刑事第一案,百香果女童被害案等十起案件入选,女子取快递被造谣出轨案,王书金故意杀人、强奸案,老人偷鸡蛋被拦猝死案等十起案件被提名,为新时代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精神写下生动注脚。

  “要深入挖掘司法案例‘富矿’,注重案例收集整理,加强案例宣传发布和释法说理,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传播好中国法治声音。”揭晓活动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语重心长。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法槌落下,公平正义铿然有声,法治建设蹄疾步稳。

  “第一案”迈出引领步伐、提供示范样本

  2021年5月31日下午,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被告人“辣笔小球”仇某明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并当庭作出判决。

  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任何歪曲真相、抹黑英烈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胡云腾认为,该案“有力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确宣示了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

  作为侵犯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设立后的全国首案,此案的入选反映了社会公众对于维护英雄名誉和荣誉,严惩亵渎、诋毁英烈行为的广泛共识。不仅对新罪名适用提供重要参考,更彰显人民法院保护英烈权益、弘扬英烈精神的坚定立场。

  许多司法案件的“一小步”,往往意味着法治进程的“一大步”。此次入选、提名的案件中,有不少“第一案”值得关注。

  赖小民案虽然没有冠以“第一案”之名,但他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职务犯罪案件中受贿数额最大的贪官,也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因犯贪污贿赂犯罪被判处并执行死刑的第一人。

  “人民法院对其处以极刑,彰显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铁腕反腐的坚定决心,亮明了惩治极其严重的贪污受贿犯罪、死刑不会缺席的鲜明态度。”胡云腾表示,“贪腐,没有免死金牌。”

  入选“十大”的“中国证券集体诉讼第一案”是我国首例证券集体诉讼民事判决,约5.2万名原告创下我国司法领域获赔人数之最,约24.59亿元赔偿金额创下A股市场同类案件之最。

  “该案标志着以投资者保护机构作为代表人,以投资者‘默示加入、明示退出’为特色的中国式集体诉讼司法实践成功落地。”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王轶评价道,“树立了资本市场法治建设的新标杆。”

  数字经济时代,生物识别技术融入了生活的方方面面。在实现便捷的同时,如何保护好个人信息、防止滥用个人信息?此次入选的“人脸识别第一案”无疑对这一议题作出了司法的解答,为规范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加强个人信息权益保护、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司法实践样本。

  生物多样性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石。作为预防性公益诉讼案件,入选“十大”的云南绿孔雀案突破了有损害才有救济的传统理念,激活了环境保护“禁止令”制度,充分体现“生态优先”原则,让“预防”原则以裁判方式落地,为生物多样性特别是濒危物种的预防性保护提供了有益借鉴。

  这是我国首例珍稀野生动植物保护预防性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世界环境司法大会上被外方评为全球十大生物多样性案例之首,并作为我国司法领域唯一案例入选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展览中国展区。

  为人民群众撑起安全的天空

  民以食为天。保证粮食安全,人民法院责任在肩。

  入选案件中,“种子套牌侵权纠纷案”引起了人们的注意。何谓种子“套牌”?即侵权人把热销的品种“改名换姓”进入市场销售。这一行为严重侵犯种业知识产权,若放任不管,势必影响种业自主创新。

  要把饭碗牢牢地端在自己手里,就必须形成对“种子”这个农业“芯片”的全链条、全方位保护。

  “本案判决有效解决了种子保护的难点问题,运用推定方式认定侵权行为,降低了维权成本,让创新者不吃亏,让侵权者付出超额代价。体现了为种业创新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价值取向。”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吕忠梅表示,“保护种业知识产权,就是守护‘饭碗’安全。”

  随着信息网络科技的发展,电信网络诈骗近年来迅速发展蔓延,诈骗手段层出不穷,并日趋呈现出集团化、专业化、跨国境作案特点,严重侵害人民群众“钱袋子”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

  在“10·18”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中,犯罪集团组织严密、分工明确、手段隐蔽、情节恶劣,被害人多达1500余人,涉案金额高达1亿余元。

  “人民法院在审理本案过程中,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将被告人绳之以法。”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胡建淼表示。

  在该案的裁决中,9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二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9人,重刑率达40%,共计判处罚金2400余万元。人民法院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的决心与力度得到充分彰显。

  “太无辜了,这世上有这样的公道吗?”被害女童妈妈的哭诉让人为之泪下。

  百香果女童被害案,激起了人民群众对于严惩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合理合法适用缓刑的强烈呼声,相关话题长时间位居微博热搜榜。

  人民法院及时回应社会关切。2020年1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再审,于2020年12月25日改判杨光毅死刑立即执行。

  “契合了人民群众的公平正义观念,体现了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贯彻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死刑政策。”胡云腾指出。

  保护未成年人就是保护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最高人民法院对于性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历来持零容忍的态度。

  2021年1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正式对外发布,传递出强有力的信息:对挑战法律和社会伦理底线、性质恶劣的重大犯罪,该判处重刑乃至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绝不姑息。

  直面社会问题彰显司法态度

  刑事冤假错案的国家赔偿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其中精神损害赔偿如何认定,更是其中的重点和难点。

  吴春红申请再审无罪赔偿案是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审理并作出国家赔偿决定的第一起案件,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从68万元提高到120万元,占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的63%。

  “说明我国司法已高度重视当事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这是我国司法的进步。对于人民法院如何认定精神损害程度,以及如何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胡建淼表示。

  一起案件的公正审判,可能破解长期困扰群众的社会问题。

  近年来,人民法院兼顾国法天理人情,明辨是非,惩恶扬善,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扶不扶”“劝不劝”“追不追”“救不救”“为不为”“管不管”等事关法律和道德风险的选择不再令人左右为难,“谁能闹谁有理”“谁横谁有理”“谁受伤谁有理”等“和稀泥”做法得到有效遏制。

  “让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让群众有温暖、有遵循、有保障。”周强院长的话言犹在耳。

  老人偷鸡蛋被拦猝死案,这一起事关“拦不拦”的案件,成为此次十大提名案件之一。

  “公平责任或公平分担损失规则被滥用是司法实践中需要避免的一个问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肖建华曾就此案作出评价,他认为,该案体现出当下司法实践不再一味强调有损害就要有人来填补,也不再受“人死为大”等法律外观念的影响,而是致力于追求权益保护和行为自由之间的平衡。

  互联网为人们带来信息便利的同时,匿名环境也成为了谣言传播的温床。谣言不仅给被造谣者带来极大负面影响,更造成不特定公众恐慌和社会安全感、秩序感下降,引发网络秩序混乱。

  女子取快递被造谣出轨案,看似不起眼,却影响广泛。该案列为十大提名案件,反映了社会的一个共识:被造谣伤害的后果不该由受害者去承担。而该案的公正审理,也让其他深受谣言困扰的受害者有勇气举起法律武器,依法捍卫自身权利。

  另一起提名案件,“包工头”工伤认定案,则确立了“包工头”作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劳动者应有的法律地位,为新时期灵活用工模式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提供案例指引,为实现劳动者“应保尽保”发挥了参考借鉴作用。

  值得人们思考的,还有智能语音指令不正当竞争纠纷第一案,王某与某贸易公司跨境股权转让纠纷案,首例长城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王书金故意杀人、强奸案,首例涉外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案,王德彬等人涉黑案……

  回望人民法院的2021年,凝聚了无数汗水与拼搏。从数千万起案件中精选出的十大案件、十大提名案件,是法治进程中最蓬勃的脉动,也是司法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缩影。

  作为一年一度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盛宴,连续五届成功举办的“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宣传活动深入人心。壬寅年钟声即将敲响,讲好新时代司法故事,引导全社会增强法治意识、公共意识、规则意识,人民法院还将继续书写新的故事。(记者 姜佩杉)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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