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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北法院坚持高效调解助力生态环境保护
作者:周欣欣  发布时间:2022-09-26 09:59:00 打印 字号: | |

近日,沈北法院尹家人民法庭收到了沈北新区兴隆台街道石佛二村村民委员会送来的锦旗,锦旗上写着:捍卫正义 维护公平——致沈北新区法院尹家法庭。以此来感谢全力护航保障乡村发展的人民法院、人民法官。

7月26日,沈北法院尹家法庭的张赫然法官受理了原告沈北新区兴隆台街道石佛二村村民委员会诉被告刘某、赵某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村委会将160亩山林地承包给个人经营畜牧业,承包期限为30年,经营过程中被告多次向涉案土地倾倒垃圾,造成数十亩山林地垃圾粪便污染,给当地乡村环境和招商引资带来恶劣影响。村委会为及时止损,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张赫然法官通过研究卷宗材料,发现该案涉及乡村环境保护,将情况向庭长进行了汇报,庭长组织召开庭务会议进行研究后,尹家法庭立即对该案启动了简易快审程序。送达过程中对当事人诉求和抗辩充分了解,法官对当事人进行了庭前释明和指引,在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答辩、举证等诉讼权利的同时第一时间确定开庭时间。由于庭前准备充分和张赫然法官耐心细致的庭审调解,当事人双方当庭达成一致意见,解除了合同,二被告返还涉案160亩林地,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该案件的审结为当地政府接收林地后,快速消除环境污染赢得了宝贵的时间。案件结束后,兴隆台街道负责人又通过电话对尹家法庭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表示感谢。

该案从立案到结案用时不到10天,尹家法庭以最快的司法服务速度,保质保量完成了案件的调解工作,取得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作为根植于人民群众当中的人民法庭,在助力乡村振兴、助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切实发挥着定分止争作用。人民法官更是时刻践行人人都是营商环境 案案都是试金石的工作理念,持续为沈北新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沈北新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沈北新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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